租房时仔细查看租房合同必不可少,否则你可能会欠一大笔钱。
在美国的人,买房之前,难免会有几次搬家的经历。无论是租公寓还是独栋,签字前一定要读租房合同上的条款,即使再忙,也应该在签好合同后,回家仔细阅读条款。这可能会帮你在搬走后省下一笔不必要的开销。
我们之前住在人口不到2万人小镇上,房东管理一条街上的几栋小房子,算small business。因此租房合同也很简易,我们搬走后也未发生什么问题。
后来,我们搬到大城市,第一站先租了一套公寓,作为买房前的过渡。就是这次经历让我在搬走后收到了2000多刀的巨额账单,也让我开始审视租房合同。
我们在搬走后两周收到物业的final account statement,上边罗列了未结清的款项,除了正常的地毯清洗等费用,还有一项叫做60 day notice completion, 在这项上我们被收取了2个月的房租,理由是failure to give ntv,也就是没有提前60天告知搬走。
按照邮件的说法,我们需要在10天内付清欠款,如果有问题,可以拨打Account Resolution的电话。
刚收到邮件的时候,我感到莫名其妙,难道不是在合同截止日期前搬走交钥匙就算合同终止了吗?现在回过头想,自己当时的想法太幼稚,如果都按照自己的想法,签合同还有什么用呢。
平心静气后,我打开了被我忽略了的合同。在 lease term 下方有一行字:
This lease contract will automatically renew month-to-month and continues month-to-month thereafter unless either party gives sixty(60) days prior written notice of termination.
这段话说合同到期后,会自动转成月租,如果要终止合同,需要提前60天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。
在 move out notice 条款下,再次强调了需要提前60天给通知。
每个州关于 move out notice 的条款不尽相同,有的州需要提前30天,有的州甚至需要提前90天递交书面通知。
我上网查了查,有相同经历的人不在少数,有一些学生,在学校的帮助下,协商解决了问题。还有些人通过查看州相关租房条约,找到了合同的漏洞。但大多数人都是交钱走人,因为如果拖欠的话,这笔欠款会被交给collect company,影响信用以及今后的贷款等。
面对这么一大笔钱,如果有可能还是要尽量协商,把损失降到最低。
我们当时想到了几点。
- 我们在签合同的时候,与对方强调过,到期搬走,并且希望租约越短越好,事实证明,任何的口头答应都不能作为协商依据。
- 我们州规定在租约到期前,公寓需要给notice,我们在到期前2个半月收到了month-to-month的offer,事实证明,这个就是notice,我们当时以为这是推广,因此晚了一个月才回复。
- 我们晚了一个月回复,表明到期会搬走,并询问如果不能搬走,能否稍晚回复。这封邮件并没有收到回复。合约到期前一周,再次收到同样的 month-to-month offer,我们及时回复不会再续约。这封邮件也未收到回复。
与 Account Resolution 协商,我们首先采取了邮件的形式,我们诚恳地表示自己疏忽未能提前通知,如果知道有60天的期限,宁可多住一个月,也不用急急忙忙搬家,花两个月的钱。
对方在回复中,明确表示,根据合同,这项罚款不能避免,但是他们提出了分期付款的选项,每月的还款额我们可以自己定。
邮件协商未果,我们选择直接打电话,在电话留言后的下午,我接到了call back的 电话。在表明我们想减免这项罚款后,对方希望我把提到的两封未得到回复的邮件往来转发给她,最终,这两封邮件被认定有效,我们只需要按天数补齐60天,而不用付60天的罚款。我们大概补了18天。
通过这件事,我想给大家提个醒,leaseing office是没有义务提醒你房屋到期的,因此需要在签合同前仔细查看合同条款,自己对自己负责。提前终止合约的说明网上有模版,打印好后,拿到leaseing office让他们签字,这点很重要。如果你的合同是3个月,并且终止合同需要提前90天通知,在这种极端情况下,你需要入住时就把notice 签好。